□吳應海
  雲南省麗江市玉龍縣委宣傳部1月5日通報“游客陳女士在拉市海景區不願騎馬被打手掌骨折”調查處理結果,拉市海景區茶馬緣馬場的木某和王某兩人涉嫌造成游客陳某(女)左手掌骨骨折,經鑒定為輕傷,目前已被刑事拘留,並一次性賠償陳某6萬元。此外,馬場農民王某肋骨骨折與該事件無直接關係(1月6日新華網)。
  去年12月1日,因為不願騎馬和交100元人頭費,在雲南省麗江市拉市海景區馬場游玩的新疆游客陳女士,被馬場十餘名工作人員圍毆3分鐘,導致手掌骨骨折、腦震蕩。被打游客是一家4人自行出游,對於這類游客,所有收費旅游項目都應像貨架上待售的商品那樣,供游客自行選擇,誰也沒有權利強買強賣。事實上,就算參團出游,按照新旅游法的規定,另行付費項目也必須要事先和游客達成一致,否則游客有權拒絕。因此,景區工作人員暴力逼迫游客消費,不消費就交100元人頭費的做法,性質已經非常嚴重,近似於公然搶劫,必須要加以嚴懲。現在,當地相關部門在認真調查的基礎上,依法對此事進行了處理,並及時將結果公之於眾,接受監督,這無疑值得肯定。
  不過在筆者看來,對這起旅游景點強收人頭費事件,絕不能就這樣就事論事,打完施暴者的板子了之,還應再進一步深入進行排查和反思。
  一方面,要對製造暴力事件的海景區馬場進行徹查,看看這家景點到底乾過多少次強逼游客消費的壞事,收了多少黑心的人頭費。從該景點工作人員惡氣衝天、說打就打的行徑來看,他們從事這一勾當已不像是一天兩天了,如果不深入進行排查,顯然是說不過去的。
  另一方面,還應對當地相關景區逐一進行過堂,看看有沒有類似現象。我們希望在麗江地區,膽敢公然向游客收取人頭費的景點僅此一家;但是誰能保證就沒有第二家、第三家呢?一個地方的旅游市場,往往會相互影響,彼此取經。因此我們有理由懷疑在該地區,強收人頭費有可能不是個別現象,不查一查,大家心頭的疑惑難以消失。
  不僅如此,還應該再查一查當地旅游市場的監管部門工作是否盡心盡職。強收人頭費這類惡性事件的發生,當事人利欲熏心、目無法紀固然是極其重要的原因;但監管者是不是也存在工作不力,甚至對旅游市場亂象視而不見,存在不舉不查,放任自流的現象呢?如果有這樣的因素存在,不痛打監管者的屁股,不制定嚴厲的責任追究制度,又怎能杜絕此類現象再度發生?
  我想,如果麗江市相關部門真能舉一反三,對當地旅游市場存在的類似問題進行細查深挖,不僅能嚴懲違規者,給所有受了委屈的旅客伸張正義;更能擦亮麗江旅游的招牌,打造更加溫馨和諧的旅游環境,從而吸引更多的游客。壞事能轉變為好事,何樂而不為?
  (原標題:強收人頭費不能就事論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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